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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车、考证期间发生车祸,谁担责?终于有人讲清楚了!

发布时间:2017-10-09

9月19日,四川资阳安岳县交通驾校科二考场发生一起车祸,一名参加科目二考试的学员试车时错把油门当刹车,考试车瞬间冲出围栏,一头栽到落差数米的公路上,车身悬挂在考场外的围栏。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那么问题来了,一般情况,如果发生了车祸,肯定是肇事者来承担责任。如果是驾校学员开车出车祸,会是谁负责呢?

答案是:教练及驾校应承担责任!


对于这个结果,很多人表示不理解。“明明开车出事故的是学员,怎么教练和驾校还要担责呢?

小编告诉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章第2节第20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因此,学员开车等于教练在开车,而学员开车撞了人那就等于他自己开车撞了人,既然出事了,那就得负责。由于教练员的教授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故教练员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由雇主即驾校来承担。

当然,如果在学车期间,学员私自驾车出事,没有教练员随车指导,那属于学员无证驾驶,后果自负。或者,如果学员是故意操作导致的事故,那么学员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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