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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建立“法律助老”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6-12-28

【摘要】 昨日,市司法局、市老龄办在市社会福利院举办老年人法律志愿服务结对签约仪式,我市有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组成的10个老年人法律志愿服务队,分别同11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街道、社区以及老年大学等老年服务机构,正式结成法律服务帮扶对子。

昨日,市司法局、市老龄办在市社会福利院举办老年人法律志愿服务结对签约仪式,我市有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组成的10个老年人法律志愿服务队,分别同11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街道、社区以及老年大学等老年服务机构,正式结成法律服务帮扶对子。由此意味着,我市建立起了法律志愿服务队伍长期为老年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新机制。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青岛监狱“蓝盾”志愿服务队等,与老年服务机构结成“法律志愿服务帮扶对子”后,将根据结对单位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经常性的老年法律服务项目。其中包括,以社区、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等机构为重点,广泛开展有关赡养、继承、财产处置等老年人较关心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调解老年人矛盾纠纷;对老年人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健康查体、心理辅导等助老服务。从而进一步推动全市法律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戴 谦 通讯员 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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