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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撞伤人 法院判外卖公司赔偿

发布时间:2019-07-30

外卖小哥无论酷暑还是严寒,都在风里雨里穿梭,及时把可口的饭菜送到客户的手中。他们正是因为“抢时间”,也容易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7月26日,记者从庐阳法院获悉,一起外卖小哥撞伤行人事件,外卖公司被判承担赔偿损失。

据查实,去年7月11日中午12时左右,外卖送餐员小丁在送餐途中,未按照机动车、非机动车右侧通行的规定行驶,选择逆行送餐,与骑车行驶的朱某发生了碰撞,致朱某受伤。

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丁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朱某无责任。朱某在治疗终结后,针对赔偿事宜与小丁及小丁所服务的外卖公司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朱某于今年5月17日遂将二人起诉至庐阳区人民法院,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过庭审查明,小丁系外卖公司员工,在执行单位工作任务时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使朱某受伤,依法应由用人单位对朱某承担侵权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外卖公司赔偿朱某各项损失合计5126元。

高温天气,外卖订单较多。承办法官在此提醒外卖小哥辛苦送餐的同时也应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发生意外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晨报记者 王刚 通讯员 汪超

编辑: 汪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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