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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法院协助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6-12-21

国内c公司与法国d公司于贸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涉及金额1347万美元(含利息)c公司根据仲裁条款约定,在中国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并于20061116日取得缺席胜诉裁决,仲裁费用为471万元人民币。c公司根据裁决,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和解,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未果。c公司于2007216日向法国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法院和律师收取费用共计1000欧元。由于债务人未提出任何抗辩,20079月法庭确认裁决有效并予以执行,截至20082月共执行d公司资产约7000欧元。

在此案中,c公司尽管拿到了胜诉裁决,但由于债务人并未参与仲裁程序,企业获得的是缺席裁决,且无法与债务人就裁决结果达成和解。只有在c公司将裁决在法国本地法院申请执行后,才得以在法庭强制力下保障其权益。只是经过近6个月,c公司获得的也只是申请仲裁及执行的成本,至于裁决金额能否收回,将取决于d公司未来的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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