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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误将数万元存入他人账户

发布时间:2016-12-13

    声称因存折被调包,朴女士误将9万存款存入虚假账户,并被取走部分存款。朴女士欲取出账户内资金余额遭拒,遂将开户行中国银行和平里支行起诉到法院。北京市东城法院支持了朴女士的诉求。

     朴女士起诉称,20064月,她在出售房产时被骗,无意中存折被他人调包。当她前往中国银行和平里支行存款时,将9万元存款存入被调包后的存折账户,当天账户上的资金就被取走4.8万元。朴女士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将账户内剩余的4.2万元冻结。

        朴女士说,她多次与中国银行和平里支行交涉支取剩余的4.2万元,但始终都没有结果。“账户内的4.2万元存款为我所有,但银行不同意返还”,朴女士遂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中国银行和平里支行不同意她的诉求。银行辩称朴女士确实将9万元存款存入她所说的账户内,“但朴女士不能提供该账户的密码,按照有关规定不能为她办理取款手续”。此外,朴女士虽报案称存折被调包,但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此案,她的要求应待刑事案件审结后予以考虑。

        法院审理查明,该账户的开户资料已被公安机关确定为虚假信息,且朴女士持有该账户的存折及存入9万元的存款凭条。结合这些证据,应当确认该账户内的存款余额4.2万元为朴女士所有,和平里支行应当归还这4.2万元。同时,朴女士误将9万元存入以虚假身份信息开立的账户内导致此纠纷,朴女士亦有过错,她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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